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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培”)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将在2021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启动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四新”建设,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观念,突出学校定位与专业特色,实现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构建起“五育并举”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二、修订重点

  (一)进一步对照标准完善。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务〔2020〕19号)要求,对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完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总学时/学分、课程学分比例、知识体系、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核心课等相关要求。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6个工科专业还需参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类补充标准,将专业认证要求、科技发展前沿融入人才培养方案。

  (二)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基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适应湖北地区“大文创、大健康”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力度,形成产业与教学融合的良好生态,构建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多元化课程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完善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对实验实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优化设计,保证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文、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25%,工、农、医类≥30%,艺术类≥35%。

  (四)进一步落实“四史”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四史”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宪法法律等开设“四史”教育课程,优化课程设置。

  (五)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继续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保证在校本科生修读不低于2个学分的创新创业课程。鼓励各学院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开设实践类创新创业课程,推动专创融合。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证书,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体育教育。拓展各类体育专项,进一步满足学生体育课选课需求。继续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融入体育课课程大纲,学生须在1-4学期开展体能锻炼,每学期6学时,且必须参加体质测试并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七)进一步拓展美育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把美育课程与实践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2个美育课程学分方能毕业。拓展美育课程资源,完善文理类专业学生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推进艺科融合。

  (八)进一步创新劳动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各专业立足专业特点,将实践类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在校本科生修读1个劳动教育理论课程学分和1个与专业结合的实践课程学分,通过理论学习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通过参与劳动实践增强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

   三、进程安排

   1.草拟方案。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相关调研论证和人培初稿修订工作,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报告》(模板请参照附件1、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修订审核表》(附件3)。各专业人培的封面采用统一格式(附件4)。

   2.学校初核。7月10日前,学校初审,提出修改意见。

   3.整改提交。7月25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反馈意见,完成2023版人培的修改工作,经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四方负责人签字后再向教务处提交形式规范的终稿。

   4.定稿印刷。9月10日前,教务处汇总全校人培并排版付印。

   四、相关要求

  (一)注重顶层设计。人培的修订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各教学单位应注重顶层设计,厘清人才培养思路,制定详细计划,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深入调研交流。各教学单位应广泛调研企业行业需求,组织企业、高校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分析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发展规律的契合度。

  (三)规范工作流程。开设公共课的教学单位梳理需要修订的公共课课程信息,若涉及有新增或调整课程信息的,请于6月20日前提交分别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开设新课程申请表》(附件5)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申请表》(附件6),并将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各专业人培修订负责人参考。

  (四)强化专业特色。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通盘考量,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培育专业特色,彰显自身优势。

   联 系 人:韩洁         

   联系电话:81731893

 

   附件:1.XX学院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2.XX学院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表

       4.人才培养方案封面

       5.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开设新课程申请表

       6.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申请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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